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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的定义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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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的定义范文

逻辑科学的不同分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研究思维形式。辩证逻辑以辩证法的观点研究思维形式的矛盾运动,如它们的形成,发展,转化以及他们之间的辩证关系等。形式逻辑则是从结构方面研究思维形式,即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

形式逻辑虽然是一门思维科学,但是它在客观世界有着现实的基础。逻辑形式、逻辑规律和逻辑方法反映着客观事物的实在性和客观事物之间一些最基本、最简单的关系。如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类与类之间的包含关系,各种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

所以客观事物的实在性就是说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都存在质的规定性。把握了事物质的规定性也就把握了事物本身,事物对我们就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它是什么,在我们的思维中就要承认它是什么,不能既说它是什么又说它不是什么,如果没有客观事物的实在性,那么也就没有思维的确定性,形式逻辑也就无法存在了。客观事物的实在性是形式逻辑重要的客观基础。另外,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类与类之间的包含关系,各种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等,这些客观事物之间最基本最简单的关系,也是形式逻辑重要的客观基础。

客观事物的实在性和客观事物之间的一些最基本的、最简单的关系是如何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推动形式逻辑的诞生和发展的呢?通过人们千百万次实践的重复。列宁曾明确指出:“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这些格正是(而且只是)由于千百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例如以下推理:

所有M都是P

所有S都是M

所以,所有S都是P

这是三段论的第一格AAA式,它是一个普遍有效的演绎推理式。为什么它是普遍有效的?以一个具体推理为例:

所有哺乳动物(M)都是脊椎动物(P),

所有海豚(S)都是哺乳动物(M),

所以,所有海豚(S)都是脊椎动物(P)。

这是一个正确的推理,因为在客观世界里,哺乳动物(M)包含于脊椎动物(P)中,而海豚(S)包含于哺乳动物(M)中,当然可以得出结论:海豚(S)包含于脊椎动物(P)之中。正是这类实践的千百万次的重复,才形成了三段论第一格AAA式,使它取得了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性质。

坚持形式逻辑有客观基础,并以反映论和实践论的观点加以阐明,这就坚持了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唯心主义认为形式逻辑和逻辑规律是先验的,约定论认为逻辑形式与逻辑规律是人们约定的结果,这些否认形式逻辑客观基础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在坚持了形式逻辑有其客观基础之后,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发现形式逻辑具有这样的性质:形式逻辑是一门其基本内容没有阶级性的思维工具性科学。

形式逻辑是一门思维工具性科学。形式逻辑反映着客观事物的实在性和客观事物之间的一些最简单和最基本的关系,而实在性是客观事物最基本的性质,各种最简单的和最基本的关系是客观事物之间最普遍的关系,因此,形式逻辑研究的逻辑形式、逻辑规律和逻辑方法,能够为日常生活和各门科学提供最具普遍意义的思维工具。从逻辑发展史看,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弟子们将他们老是的逻辑著作编纂成书时,书名就为《工具论》;近代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的逻辑著作,书名为《新工具》。可见,将形式逻辑看作思维工具性学科是逻辑科学的传统观点。

形式逻辑的基本内容是没有阶级性的。从研究对象上看,形式逻辑不研究思维内容而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不同的思维内容可以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逻辑形式本身无阶级性。从形式逻辑的客观基础看,逻辑形式及其规律和方法是客观事物的实在性和他们之间最简单最基本关系的反映,它们不涉及各阶级的根本利益,各阶级成员都可能遵守逻辑。从历史上看,古希腊奴隶主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创立的三段论和近代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发展的归纳法,都可以为各阶级服务。从现实看,并非某一阶级成员专门违背逻辑而另一阶级成员却都遵守逻辑。各阶级成员中都有一些人遵守逻辑,另一些人违背逻辑。

形式逻辑的基本内容是没有阶级性的,但对它的解释,长期以来存在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激烈争斗,因此,恩格斯指出:“形式逻辑本身从亚里士多德直到今天都是一个激烈争论的场所。”我们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才能推动形式逻辑健康地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何向东主编《逻辑学教程》

[2]苏天辅《形式逻辑》

[3]人大哲学系逻辑教研室《形式逻辑》

[4]金岳霖《形式逻辑》

[5]诸葛殷同,张家龙等《形式逻辑》

逻辑思维的定义范文

论文摘要:逻辑学是研究推理的一门学问,而推理是由概念、命题组成的,不懂得命题就不懂得推理。普通逻辑学在研究命题时,主要是从二值逻辑的角度研究命题逻辑形式的逻辑值与命题形式之间的真假关系。本文着重从认识论的角度阐述逻辑真理的内涵,同时详细论述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区别。为了探求真理必须保证思维的逻辑性。

逻辑学离不开“真”这个概念。一般来说人们是从下述意义上使用“真”这个概念的:

(一)前提或者命题真。这种真是指命题的思想内容是真的。任何一个命题的内容不是真的就是假的,在这里真或假不是用以描述事物状态的,而是评价命题或陈述的内容的。它的核心是针对其所表达的知识或信念的,例如:“台湾不是一个主权国家。”这个命题的内容是符合客观事实的,所以是个真命题。

(二)推理真。这是指推理中前提真和结论真之间的关系。演绎推理前提真结论必然真,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前提真而结论是或然性真。因此推理真就是推理中的结论相对于前提是必然的真或者是或然的真。这里“真”指的是否再现逻辑推断关系而不是对命题内容的评价。

(三)指派真和赋值真。在逻辑学中(特别是在现代逻辑中)把命题形式当作真值形式,而且只从真假的角度研究每一种命题形式的逻辑特征,真和假是命题的唯一属性。逻辑真在这里指这些真值形式和其中的变项与公式的真假,这时的真假和具体命题内容的真假无关,而只是一种假定的真假和根据这种假定而推论出的真假。

(四)形式真。这是指永真式(重言式)或普遍有效式的真。逻辑学中有一类公式,对其中的变项可以代以任何命题、谓词、个体词总能得到真命题。这类公式的真是一种逻辑关系的真,例如:P或者非P中不管变项P赋真值或是假值,这个公式都是真的。

(五)系统真。现代逻辑建立了形式系统,如果它的定理都是形式真,即都是永真公式或是普遍有效式,那么整个系统便是可靠的和一致的,这种可靠性和一致性就是一种系统的真。

在以上这五种“真”的情况下,逻辑学不考虑第一种意义的“真”,而只关注后四种“真”。后四种“真”在逻辑学中有各种表现,在其他科学中也有这些意义上的真的表现,就被称为逻辑真理。

所谓逻辑真理是一种特殊的真理,是一种因逻辑关系或逻辑原因而成为真的一种真理。逻辑真理不能凭经验而得知其为真,它需要我们借助逻辑分析、语义分析、关系分析确定它们是真的。它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真理是有区别的。

恩格斯认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思维与存在何者为本原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也就是我们的思维能否认识现实或者正确地反映现实世界的问题。从逻辑哲学的角度来看,其重大的基本问题就是逻辑与客观现实的关系问题,任何逻辑学家都要回答:逻辑真理是否与客观现实一致?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关于这个理论问题,亚里士多德在其所著《形而上学》一书中明确提出并详细论述了逻辑基本规律(矛盾律与排中律)。在谈到矛盾律时认为,事物不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矛盾律首先是存在的规律。它之所以能够成为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是因为它符合“事理”。亚里士多德肯定了逻辑规律与存在规律的一致性,其根据就是真理符合现实的理论,即所谓真理符合论。它在解释真与假这对概念时说,凡以不是为是、是为不是者,这就是假的;凡以实为实、以假为假者这就是真的。按照真理符合论,一切真理必需与现实一致,逻辑真理也不能例外。可见亚里士多德的真理观,是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这个真理论肯定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但是亚里士多德只强调逻辑真理与存在规律的一致性,却忽视了逻辑真理的特殊性。

莱布尼兹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他第一个提出了用数学方法研究逻辑学中的推理问题,对亚里士多德的真理一元论提出了挑战。他认为有两种真理:即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的,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推理的真理不像事实真理那样依赖于经验,它们的证明只能来自所谓的天赋的内在原则。因此莱布尼兹的这种观点,就成为真理二元论和逻辑真理先验论的一个起源。

基于莱布尼兹的推理真理和事实真理的对立,在康德的哲学中就演变为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分歧。康德认为一切来源于经验的判断都是综合判断;分析判断是绝对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知识,即先天知识。例如:“白人是人”就是分析判断,在康德看来表示逻辑规律的判断就属于分析判断。

数理逻辑问世之后,逻辑哲学领域中出现了维特根斯坦学派,即以维也纳小组为核心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他们的一个共同的工作就是利用数理逻辑的成果,发展从莱布尼兹到康德的真理二元论和逻辑真理的先验论,使之获得科学化的外观和现代化的形式。维特根斯坦把逻辑真理称为重言式。他认为重言式的命题是无条件的真,由此他断言,重言式既不能为经验所证实,同样的也不能为经验所否定,也就是说与现实没有任何描述关系。逻辑实证主义者进一步把康德关于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区分推向极端。在他们看来,凡是先天的都是分析的;反之,凡分析的都是先天的。逻辑实证主义者确立了一个基本的哲学信条:分析真理与综合真理有根本的区别。这个学派的主要代表卡尔纳普认为,哲学家们常常区分两类真理,某些陈述的真理是逻辑的、必然的、根据意义而定的,另一些陈述的真理是经验的、偶然的、取决于世界上的事实的。前一类推理就是所谓的分析推理,后一类推理就是所谓的综合推理。逻辑真理被看作是分析真理的一个特殊的真子集。

1933年塔尔斯基以形式化的方法给出了真理的语义学概念,他用非形式化方法对其语义学的成果作出概述。他认为逻辑真理同其他真理一样,必需与客观现实相符合或者相一致,在形式语言中,一个语句是不是逻辑真理,取决于它是不是在每一种解释下都成为真语句;同时一个语句在某一解释下是否为真,取决于它在这一解释下,是否与它所“谈论的对象”相一致。可见逻辑真理的概念直接依赖于形式语言中的语句,与它们所描述的客观现实之间的符合关系,这说明它的逻辑真理或者分析真理并非先验的真或者先天的真,它们为真同样是因为它们与现实相符合。塔尔斯基重新建立了真理符合论,表明一切真理包括事实真理和逻辑真理,它们的共同特征就是必需与客观现实相符合。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真理符合论,肯定了逻辑真理与存在规律的一致性,但是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差别。莱布尼兹、康德、维特根斯坦和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逻辑真理和现实绝对无关,与事实真理根本不同。塔尔斯基主张真理必需以亚里士多德的真理符合论为基础,而且只能以形式语言来构造,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思维中的正确反映。同样逻辑真理也是客观世界规律性的反映。列宁指出,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而最普遍的逻辑格,就是事物被描述的很幼稚的……最普遍的关系。列宁认为逻辑的公理、正确的推理形式是事物最普遍的关系,是由人们实践中千百万次的重复而反映和巩固在意识中。列宁说的最普遍的逻辑格是指三段论推理的正确形式。在这一点上我们说逻辑真和事实真是相容的,事实真是基础,逻辑真是建立在事实真基础之上的,二者是一致的,但是逻辑真理与任何具体的经验事实无关。

第一,逻辑系统的公理和定理的真是逻辑系统设定,其为真的根据是某种初始的逻辑关系。第二,逻辑公理和定理经过解释的真命题,其为真不取决于解释中的内容,而取决于这些公理、定理所显示的逻辑关系。第三,逻辑推断关系这种推论的结论真是一种逻辑关系真。第四,根据逻辑联系词的性质,由逻辑真得到逻辑真。如:A、B是逻辑真命题,那么A并且B、如果A那么B都是逻辑真命题。第五,数学中的逻辑真命题,是建立在公理演绎基础之上。以上这些逻辑真由于逻辑的原因或者逻辑关系而真,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在局部意义上,相对于特定的逻辑系统而言,逻辑真理可以说是分析的,是以逻辑意义为根据的,而与任何具体的经验事实无关。转贴于

逻辑思维的定义范文篇3

写作本身有它固有的规律性,不因课程的改革而改变;新课程写作教学的任务,是更准确地把握写作的基本规律,摒弃过时的写作教学经验,探索行之有效的写作教学方法。

一、关于技工院校写作教学中的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推理。逻辑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等。写作是离不开逻辑思维的。特别是在议论文的写作中,逻辑思维不可缺席,若考虑到考场作文的层面,逻辑思维更不可或缺。考场作文通常包括命题作文、材料作文、话题作文等基本模式,任何一种模式,审题环节中的分析题意、确立主题,构思环节中的编列提纲、设置结构,行文过程中的围绕主题拓展文意,离不开逻辑思维能力。

在实际写作中,概念、命题、推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也是学生一定要掌握的。写作需要逻辑思维,而写作不能到逻辑为止。严密的逻辑可以达到“以理服人”的境界,但不能达到“以情动人”的境界。写作应该体现“真善美”的价值,而“善”与“美”,是不能简单通过逻辑推导实现的。因此技工院校学生通过作文培养学生思维的逻辑性,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技工写作中的逻辑思维有其特殊性。由于文体不同,思维方式的侧重点也不同。一般而言,说明文较重概念的准确和事理的清晰,记叙文较重时空的顺序和情理的表现,议论文较重命题的稳妥和推理的严密。而在诗歌等文学色彩较浓的文体的写作中,逻辑思维的重要性则不如形象思维。写作离不开逻辑思维,但写作必须超越逻辑思维。

推理的要求,在议论文写作中比在其他文体中非常明显。议论文中常用的事实论证的方法,是基于不完全归纳法。不完全归纳法缺乏足够的可靠性。议论文中更多的是经验的可验证性,而非逻辑推导的严密性。

通过写作实践,我们可以有如下基本认识:

第一,在写作中强调的逻辑思维,更多的不是在逻辑学意义上说的,而是在心理学意义上说的。我们应该承认,人物的行动和言语,是有基本的逻辑限制的。

第二,作品内部的一致性,是写作中逻辑思维的重要表现。文章的思路、意义的指向、情感的基调,都有某种一致性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写作都是具有逻辑性的。文章自身必须具有内部的一致性。从文章组织的角度看,文意连贯,上下衔接,也是基本的逻辑要求。文章展开过程中的逻辑性与文章的观点是否经得住检验没有关系,逻辑只能保证推理程序的正确。

第三,考虑到很多具有现代观念的文学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突破逻辑的结果这一事实,具有较高创意的文学作品,不一定非得固守逻辑的程式。像意识流、象征主义、魔幻现实主义、荒诞派的作品,都证明了一点:在创造性写作中,文学意识、观念比形式逻辑更重要。

二、关于技工院校写作教学中的其他思维形式

在技工、中专实际的写作教学中,对于思维正常的学生而言,灌输逻辑知识其实没有提升写作能力的实际意义。与逻辑思维相比,立象思维、批判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才更为本质。

(一)立象思维

通常所说的形象思维。在写作中,我们觉得用“立象思维”这个词更为合适。“立象”是在写作中注入形象因素。有时候,冗长的言辞往往还不如一个意象来得简洁、生动而又饱满。意象是观察、联想、灵感和哲思的浓缩,是最精致的思维。立象以尽意,是文学创作的基本特征。“象”是经由意识转化成的意象。意象是作者透过语言对世界的诠释,是重要的艺术思维方式。立象思维的首要功用是使作品形象化。

(二)批判思维

批判思维就是要适当地进行反思性的怀疑。批判思维的主要作用在于养成开放的思考态度,养成质疑求真的精神。其前提是心胸开阔,屏弃偏见,高扬理性,对不同意的观点要保持着同情的理解。自我是批判的首要对象,反省是批判的基础。由自我反省到自我建构,可以促进心智更深刻、更具广度地成长。批判思维最重要的方式是逆向思维和求异思维。真理从来不是绝对的,这为求异思维和逆向思维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具有辩证思维观念也是必要的。写作中需要批判思维,批判思维最可能产生创见。

(三)创造性思维

写作通常从模仿开始,而不能在模仿中结束。新课程强调培养学生的创造力,落实在写作中。创作不是按照模子制作,创作需要突破规范,在学生通过模仿比较熟练掌握了一定的写作技能,继续模仿就可能阻碍他们前进。写作中的创造性,一是写自己的真体验、真感觉、真想法,二是突破既有写作规范。人们通常注意到后者,忽略了前者。对学生而言,前者比后者更重要。在实际的写作教学中,教师不能奢望学生突破什么写作规范,主要应在真实表达上下工夫。

参考文献:

[1]李兴洲.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有效教学研究[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

[2]贡如云.语文教学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