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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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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篇1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与和谐进步,必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当前,农村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因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民上访和农村也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盗窃、破坏农电、水利设施、农业生产资料和盗砍滥伐林木等案件多发,吸毒贩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个别地方农村黑恶势力横行,严重影响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安全;一些地方农村基层政权力量薄弱,政府管理缺位,警力不足,治安防范基础设施条件差,群防群治组织和经费不落实,农村治保会、调解会和治安巡逻队等社会治安防范队伍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开展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保持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相互协调,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使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在农村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要坚持与实施“十一五”规划、农村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综合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影响农村稳定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增加农民负担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依靠和发动农民群众贯穿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始终。

要通过在农村开展平安建设,使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农村各类突出矛盾得到化解,和非法宗教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村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更加深入,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反对的自觉性提高;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三、深入开展农村“严打”整治斗争

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严打”长效工作机制、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要重点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决铲除横行乡里、甚至“操纵”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侵占集体财产等经济犯罪,加大打击盗窃牲畜、农电、水利设施、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和抢劫、抢夺等多发财犯罪的力度。依法打击盗窃破坏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能源、铁路、交通、通信等设施的违法犯罪和盗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田等破坏农村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吸毒和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涉农违法案件,大力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加强农副产品生产、流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的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农村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同“”等组织的斗争,坚决取缔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严防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四、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加强乡(镇)、村(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站点等工作网络建设,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等制度。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因干群关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加强和改进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理顺农民群众情绪,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越级上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建立边界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作机制,维护农村接边地区稳定。

五、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适合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控网络体系,积极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充实基层警务力量,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广普及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等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设施,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广科技含量高、适应农村特点的电子监控等技防设施。加强农村集镇治安防范工作,在农村集贸市场、庙会、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和部位,设立治安室和报警点,增加巡逻警力,确保安全。切实加强对农村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枪支弹药等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特别要加强对镇村出租房屋和重点场所、部位等流动人口落脚点及活动场所的管理,依法打击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人员,维护当地农民和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整合农村治安资源,充分发挥村委会、治保会、治安巡逻队等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和民兵连(营)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出资的乡镇专职治安巡防队伍,组建护村队、党员干部义务巡逻队和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逐步推行民警包村、保安驻村和治安联防联治等做法,实现乡与乡、村与村联户联防、联片联保、十户联防、联防联调、联打联治,构建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强化农村社会面的控制。积极探索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建立治安与保险的互动工作机制,逐步扩大治安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多渠道解决治安防范经费保障问题,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维护治安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开展自防自治活动。

六、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服务管理教育工作

随着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老人、妇女、儿童成为部分农村主要的留守人员,对由此引发的治安管理和防范上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要加强对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妇女、儿童服务与管理工作,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对那些无人照顾或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完善有关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强化家庭和社会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强化帮教、救助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的教育管理。

七、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

认真搞好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乡村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和正当渠道与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村民道德文化建设和反警示教育,坚持不懈地做好“扫黄打非”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依法治村”、“法律进乡村”、“村民自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积极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八、加强农村公共安全防范工作

认真做好农村公共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一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电力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和传染病等事件。加强对农用车、船等的管理和对农村建房、用电、用水、卫生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落实乡镇和村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每个环节,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加强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高度重视生态安全和人口安全。

九、加强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

高度重视农村政法、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基层政法、综合治理的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平安创建活动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村委会和治保会、调解会建设以及村级综治办(综治工作站、综治中心)、综治联调联动中心等基层综合治理组织建设,落实办公场所、健全工作制度,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要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安中心户长、综治特派员、综治协管员、综治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治安巡防员等基层综治队伍建设,通过财政支持、有条件的集体资助和村民在“一事一议”范围内自筹等方式解决群防群治组织运行所需的资金。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选一些得力干部,派驻治安管理相对薄弱的农村,指导和协助这些地方开展农村平安创建活动。

十、建立齐抓共建机制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实施参与农村平安建设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农村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公安机关要充分履行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大力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和防范,加强农村警务室、警务点、报警点、治安卡点建设,推动农村警务前移。人民法院要加强涉农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和涉诉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支持。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坚决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搞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和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部门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政部门要强化农村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认真做好农村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农业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建立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探索和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林业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防盗工作。水利、电力部门要指导农村安全用水、用电,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利、电力设施。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打击毁坏耕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规划、农民住宅、农村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指导,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渡口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引导农民投身于共创美好和谐稳定平安家园建设。人武部门要加强农村民兵建设并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农村治安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驻农村各部队要积极开展创建平安驻地、平安基层单位活动,参与军警民治安联防共建。教育、文化、卫生、人口计生、海关、环保、质检、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开展对口服务,进行具体指导,形成全社会关注、各方面参与的农村平安建设局面。要建立党政机关结对促建制度,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农村平安建设进行结对帮建,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调动广大青少年和妇女力量参与农村平安建设。

十一、加强对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村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一、**州农村基本情况

**州地处贵州省东南部,辖15县1市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全州总面积3.0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60余万,共206个乡(镇),3549个行政村,50户以上自然寨3922个。其中100户以上自然寨多达1478个,乡村总户数89.77万户,360多万人,居住着33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61.63万人,占总人口的81.87%,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全州有部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部级名录19项、省级名录123项、州级名录123项,部级艺术之乡6个、省级艺术之乡38个,部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苗岭山区雷公山麓苗族村寨”和“**六洞、九洞侗族村寨”被列入全国35个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是文化旅游村寨、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富集地”,素有“歌舞海洋”、“百节之乡”、“生态王国”的美誉。

然而,在自然风光秀丽多姿、人文胜景绚烂古朴、民族风情浓郁独特的苗乡侗寨背后,却隐藏着不容忽视的消防安全问题。**州农村82%房屋为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且依山而建,密集程度大,火灾风险高,又加上村民长期形成的楼上用火习惯和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差等原因,农村火灾事故发生频繁。据统计,*五年与*五年相比,农村火灾平均起数由100.4起下降到64.6起;农村重特大火灾平均起数由6起下降到3.2起。但1999年至20o8年间,平均每年发生农村火灾80余起,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有520多户250o多人因火灾重返贫困。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面对长期以来严峻的农村火灾形势,**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防火工作,始终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三农”问题和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立足实际,多措并举,于*年制定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农村消防法规《**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于2o05年编制了《**农村防火检查手册》,并先后总结和推广了农村防火“三大法宝”、“四个结合”、“五大改造"、“八个落实”(即领导责任落实、组织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教育培训落实、隐患整改落实、宣传工作落实、消防器材配备落实、达标验收落实)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措施,为有效控制和减少农村火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狠抓农村防火工作“八个落实”。

1、认真落实政府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为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每年州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州直各有关单位部门签订农村消防工作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而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部门则按照州政府的目标责任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此外,为确保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建立完善了检查督办、绩效考评、行政责任问责、事故责任追究等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全州各县(市)、乡(镇)均建立了防火安全委员会,特别是普遍建立以自然村寨为基础,以村民委员会管理为框架的农村社会消防安全长效防范机制。对农村50户以上木质结构无间距连片自然村寨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一律建立县、乡、村领导干部“三级联保”责任制,并根据农村聚居的特点,引导村民建立联防机制,鼓励村民参与民房火灾责任保险,转移农村火灾风险。

3、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完善农村防火工作条例和各项管理职责、制度。为使农村防火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州人大组织有关单位部门经过广泛调研,多次论证,以《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为依据,于*年3月29日制定出台了《**州农村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条例》出台实施后,为进一步使农村防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由**州政府牵头,州消防支队主抓,于*年制定下发了《**农村消防工作职责、制度汇编》,主要内容包括:防火安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职责制度;包村、驻村干部、村寨专兼职消防队员、志愿消防队员职责制度;消防基础设施管理人员、鸣锣喊寨人员职责制度;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检查,火灾隐患举、整改,火灾报警联动、灭火演练,消防工作考评奖惩等制度。

此外,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防火公约对广大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重要性,**州30户以上村寨已全部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和防火公约。

4、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全力抓好农村防火安全检查工作。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农村火灾的发生,州政府每半年、县政府每季度、镇政府每月、村委会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农村防火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督促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完毕。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在开展农村工作的同时,应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为农村大寨筑牢了一道道的防火墙,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

此外,为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抓好农村防火工作,州委、州政府成立以州领导为组长、州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消防工作督察组,不定期对全州各县市区进行督察,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乡领导干部,州委给予督察组直接诫免谈话直至撤职处理的特权,大大地增强了县乡两级政府领导抓好农村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5、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大力消除火灾隐患,严肃查处火灾事故。公安消防机构,针对不同时期的农村火灾特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安派出所充分发挥自身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组分片包干,定期深入片区开展检查指导,及时帮助村民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于农村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公安消防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6、广泛动员,注重实效,深化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民防火安全意识。为提高广大村民的自防自救能力,**州以消防宣传“七进”为契机,结合农村实际,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村消防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农村远程教育,扩大农村消防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并针对农村火灾的多发季节和火灾的规律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元旦、春节、冬季、清明等时期的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结合农村普法教育、民族节日、文化下乡和文化扶贫等活动,通过送消防书籍、消防挂历进村、进寨、进校,编演消防小品、相声,以及召开农民消防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消防知识;三是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和普法教育等体系,加强对乡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志愿消防队员的教育培训,尤其将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动整个社会的效果;四是在乡村道路、农村大寨、旅游风景区等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悬挂消防宣传标语;五是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开展农村工作的范畴,做到人到宣传到,人走知识留,真正使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

(二)整合资源,拓宽渠道,全面加强以农村“三大法宝”、“五大改造”为主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全力协作,齐抓共管。为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部门,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战略性地位认识,统筹协调发改委、国土、建设、财政、民政、农业、水利、电力、移民、扶贫、民宗、文化、旅游、林业、交通、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充分整合和高效利用政策、项目、资金和技术资源,突出重点,多管齐下,以抓好“四个结合”(即农村’防火工作与城镇、农村规划建设相结合;与安居工程、解困工程、人饮工程、生态农业沼气工程、扶贫工程相结合;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为突破点,切实加大“三农”建设中消防工作的投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社会责任。据统计,*年以来,**州建设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每年平均捆绑使用项目资金4000多万元。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全面建设。消防规划是消防工作发展与建设的行动指南,为确保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立项、同规划、同实施。多年来,**州委、州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村消防建设规划领导小组,按照“科学合理,高效廉洁”的原则,分批次对全州5o户以上村寨进行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50至99户村寨,全面实施“三大法宝”(即消防池、消防机动泵、志愿消防队)建设;对1o0户以上村寨则实施以“五大改造”(即寨改、房改、电改、灶改、水改)为主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州共有1*6个村寨编制了消防规划,已实施了寨改236个,房改47041栋,开辟防火线1760条117838米;实施电改8799o户,厨改61334户;修建高位消防水池804个5*04立方米,普通消防水池3305个177523立方米,修建进村道路1206条558221米;配置消防机动泵1039台、水枪2111支、水带8563条。

(三)加强农村消防队伍组织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消防队伍在灭火救灾中的作用。

1、以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为主导,加快农村消防力量建设。针对**州农村大寨多,距离县城远,并且山高坡陡,交通不便的特点,各乡镇政府一是成立了以乡镇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防火安全委员会;二是依托公安派出所、森林护卫队、抢险机动队、民兵应急分队、治安联防队,建立乡镇兼职消防队;三是通过政府出资或增加事业编制的形式,在重点民族文化旅游村寨建设专职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消防业务技能训练和灭火演练,以提高其灭火救援能力。

2、以建立农村志愿消防队为基础,大力加强村寨消防队伍力量建设。农村火灾主要立足于自救,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消灭,**州各大村寨一是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村小组领导为成员的村民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二是建立由村干部、驻村干部和成年公民组成的志愿消防;三是成立以三十户联防为主的村民联防小组,轮流值班巡逻,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四是建立了鸣锣喊寨、守寨护寨等队伍。此外,各大村寨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演练,以提高各队员的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目前,**州有政府专、兼职消防队397支1563人,有农村志愿消防队3582支9141o人,鸣锣喊寨队伍361o支7893人,三十户联防小组9658个。

(四)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深入开展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

为加快**州农村消防建设,从根本上预防农村火灾的发生,**州委、州政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治理农村火灾总结出的经验和措施,与省公安厅共同制定了《**州农村消防建设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0*年8月2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44次省长办公会议原则同意。《方案》明确了农村消防试点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内容和步骤,确定分五年时间对全州150个50户以上无间距连片木质结构房屋的自然村寨编制消防规划,实施“寨改”、“房改"、“厨改”、“水改"、“电改”、“路改”,配备消防设施和装备,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实施农房保险等,预算总投资5.85亿元,分五年实施,省政府每年给予1200万元的经费补助。为确保试点建设任务的完成,**州委、州政府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建立了“三项”保障机制,采取了“六项”工作措施。

1、“三项”保障制度:一是组织保障。州政府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分管消防的副州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试点县市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个试点、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二是制度保障。为随时掌握农村消防试点工作进度,州政府还建立工作进度周报制度、督察督办制度、奖惩制度。三是经费保障。为确保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州委、州政府通过政府出资、群众集资、捆绑项目资金,以及积极鼓励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为试点建设提供了经费保障。

2、“六项”工作措施:一是深度调研,科学规划。为确保农村消防建设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统筹同步实施,州委、州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对农村大寨进行普查、调研,在普查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了试点村寨消防规划。二是制定《细则》,明确标准。州人民政府制定了《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实施细则》和《民族文化旅游村寨消防试点建设内容和标准》,明确了“六改”的具体内容,并且对列入国家和省、州保护的民族文化旅游村寨,按照“四改、三保、两强、一高’’的原则进行建设。三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为使试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建设试点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同时,各县市按照州政府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四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农村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开展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是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为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省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维护我镇农村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以组织开展“平安村”、“平安镇”创建活动为重点,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疏导化解、管理服务、治安防控、公共安全、责任保障等机制,着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调处化解矛盾、加强安全防范、管理社会事务、开展群众工作等能力,确保矛盾少、秩序好、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必须把握以下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推进。把创建工作与农村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整体推进,相互促进。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影响农村和谐稳定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不增加农民负担。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依靠和发动农民群众贯穿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整合资源,齐抓共建。明确职责任务,努力形成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农村各类突出矛盾得到预防和化解;农村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善,影响治安安全、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各类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农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农村农民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更加深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得到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反对的自觉性提高,和非法宗教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社会政治稳定。行政村达到“无村”创建标准。行政区域内不发生阻塞铁路、聚众拦截列车等,致铁路运输中断事件;不发生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实施,严重影响正常机关工作秩序的事件;不发生实施烧等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影响较大的大规模;行政村区域内不发生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调处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引起自杀事件。镇党政班子成员、行政村党组织及村委会成员无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达标。

——治安状况良好。刑事案件发案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和黑恶势力犯罪活动,镇区域内放火、爆炸、劫持、杀人、抢劫、伤害、、绑架等八类刑事案件总量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低于全县比例数,行政村区域内不发生该八类刑事犯罪案件。重点人群犯罪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镇区域内流动人口刑事作案占登记的流动人口的比例、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比例、未成年人犯罪人员占判决罪犯总数的比例均低于全县平均比例数,行政村区域内不发生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犯罪和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案件。镇(村)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明显减少,“无毒村”创建工作达标。

——经济秩序平稳。镇区域内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以及违法用地、乱占滥用耕地、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问题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不发生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造成人员死亡、重伤等严重影响经济秩序的事件。行政村区域内不发生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或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以及违法用地、乱占耕地及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等事件。

——社会公共安全。镇(村)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总人数不超过下达控制指标,各类重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预防,不发生造成群死群伤的各类责任事故,不发生剧毒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泄露造成人员中毒的事故,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预防重大传染病工作效果明显。

——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任务,镇区域内“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行政村区域内“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上级标准。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不发生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涉农负担案件。

——基层基础稳固。镇综治工作中心和村(居)、企业综治室(站)建设达到上级标准,职能作用发挥好。建立综治委及其办公室,按规定配备领导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以及专职或义务群防群治队伍,并有效开展工作。行政村治保、调解、帮教组织以及护村队、巡逻队、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队伍健全,作用发挥好。镇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综治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按规定落实镇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特岗补贴。村平安创建工作经费落实。

四、工作措施

1、预防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加大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健全舆情分析、预测预警、集中排查、联合调处、边际协作等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重视解决因干群关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村级换届选举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推行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越级上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

2、着力构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在重点部位设立警务室,建好镇治安监控中心,提高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加强对农村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放射性物品等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村委会、治保会、护村队等村民自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镇建立保安巡逻队,村建立护村队并发挥正常作用。

3、严厉打击农村刑事犯罪活动。完善“严打”长效工作机制,定期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宗族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村霸、镇霸、地霸、路霸,打击黑恶势力干扰基层选举、把持基层组织、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投毒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侵犯农民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药物等犯罪活动。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农村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取缔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全力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

4、认真做好农村重点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路子,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完善出租房屋管理机制,加强对流动人口落脚点及活动场所的管理,依法打击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人员,维护农民和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服务教育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无人照顾或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完善有关政策,落实义务教育,强化帮教、救助措施。加强农村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对吸毒人员的教育管理,深化“无毒村”创建活动,有效遏制农村涉毒违法犯罪的蔓延势头。

5、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农民群众提高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通过合法、正当渠道与方式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维护权益。认真组织实施“依法治村”和“村民自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四民主、三公开”提高农村依法治理水平。深入实施文明素质工程,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村民道德文化建设和反警示教育,坚持不懈地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6、强化农村公共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构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农村公共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中毒、电力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等事件。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和对农村建房、用电、用水、卫生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完善农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的预警和防范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完善基层平安创建考评标准,加大检查考核和奖惩力度。把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建设规划,制定完善“平安镇”、“平安村”具体创建方案和检查考评的办法及标准,明确有关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将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奖励直接挂钩。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的地方和单立,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以推进村级综治工作室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综治组织建设。高度重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权组织为基础、基层群众组织为依托、基层政法组织为骨干的农村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深化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和“综治进民企”工作,建立综治工作中心与村、企业综治工作室(站)的互动机制,推动平安创建工作延伸覆盖到基层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村级综治工作室建设,规范职责任务,健全制度机制,明确工作人员,强化工作保障,使其在平安创建中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