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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作目标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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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作目标范文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服务重点企业,劳动就业等工作

2014年我镇的就业工作按照服务企业用工,提高就业人员技能,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切入点,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90人,完成目标任务125%;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6%;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67%;富余劳动转移就业42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0%;服务重点企业用工44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8%;劳动者成功创业人员52人,完成130%;带动就业180人,完成113%;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70人,完成目标117%;志能激发培训的有44人,完成126%。

(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工作。

城乡居保工作迎难而上,实现了“三个”确保“一个”超额。一是确保续保缴费率100%。2014年,草埠湖镇适龄参保缴费3918人(含扩面114人),其中:续保缴费3804人,征收保费89.20万元。二是确保待遇发放准确率100%。全年共为1269名领取待遇人员支付待遇97.94万元,其中:支付养老金93.55万元、其它待遇4.05万元。三是确保数据录入准确率100%。做到认真比对,不出现错、漏录一人,实现了零差错。四是超额完成居保新增扩面任务。全年新增扩面114人,占目标任务的146%。

(三)、农工养老保险工作。

1、与人社局协商公布了2013年度农场农垦企业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发,核定了农工2014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达了2014年度农场14个队场农工养老保险缴费目标任务。

2、当期征收农工养老保险费1640万元,为3240名退休农工支付养老保险金4770万元,其中:支付基本养老金4624万元。

3、把好农工与村场的财务往来关口,让农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全年审核财务往来手续562人,其中农工置换身份后退休140人,无一人欠提留租金和社保,促进了村场提留租金的顺利收缴。

4、开展2014年度14个队场在册农业职工统计年报。2014年年末在册农业职工人数为:2412人,当年退休42人,在册农工置换身份380人,移交农工档案380份。2014年年初农业在册职工人数为:2834人。

5、开展了职工档案升级达标活动,整理档案资料3386份,其中在册农工档案2412份。

(四)、其他工作

协助、两级部门处理两家延伸企业退休职工漏办基本医疗保险的案件。调查、协调处理马窑村农工社保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资源严重匮乏。由于我镇企业规模小,用工人数少,距离市培训中心远,大多数企业又多为季节性用工,停产培训不现实,增加企业成本,企业不支持,因此,在农民工初次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上,未能完成目标任务。

2、农工养老保险断保情况严重。由于农工养老保险制度自2004年综合配套改革以来长期未作调整,缴费标准与待遇计发办法不合理,劳动用工市场化后在册农工的管理松散,没有约束力等问题,致使农工自觉缴费意识不强,断保人数已超过45%以上,造成农工续保缴费率低。

三、明年的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农工等二项社会养老保险的征收督办工作。

2、进一步抓好服务市重点企业的用工招聘输送。

3、加强与有培训资源的相关企业合作,寻找突破口,适时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4、继续搞好农工断保情况的调研及处理。

2014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局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很抓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农工养老保险续保缴费,服务重点企业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服务重点企业,劳动就业等工作

2014年我镇的就业工作按照服务企业用工,提高就业人员技能,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切入点,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90人,完成目标任务125%;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6%;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67%;富余劳动转移就业42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0%;服务重点企业用工44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8%;劳动者成功创业人员52人,完成130%;带动就业180人,完成113%;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70人,完成目标117%;志能激发培训的有44人,完成126%。

(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工作。

城乡居保工作迎难而上,实现了“三个”确保“一个”超额。一是确保续保缴费率100%。2014年,草埠湖镇适龄参保缴费3918人(含扩面114人),其中:续保缴费3804人,征收保费89.20万元。二是确保待遇发放准确率100%。全年共为1269名领取待遇人员支付待遇97.94万元,其中:支付养老金93.55万元、其它待遇4.05万元。三是确保数据录入准确率100%。做到认真比对,不出现错、漏录一人,实现了零差错。四是超额完成居保新增扩面任务。全年新增扩面114人,占目标任务的146%。

(三)、农工养老保险工作。

1、与人社局协商公布了2013年度农场农垦企业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发,核定了农工2014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达了2014年度农场14个队场农工养老保险缴费目标任务。

2、当期征收农工养老保险费1640万元,为3240名退休农工支付养老保险金4770万元,其中:支付基本养老金4624万元。

3、把好农工与村场的财务往来关口,让农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全年审核财务往来手续562人,其中农工置换身份后退休140人,无一人欠提留租金和社保,促进了村场提留租金的顺利收缴。

4、开展2014年度14个队场在册农业职工统计年报。2014年年末在册农业职工人数为:2412人,当年退休42人,在册农工置换身份380人,移交农工档案380份。2014年年初农业在册职工人数为:2834人。

5、开展了职工档案升级达标活动,整理档案资料3386份,其中在册农工档案2412份。

(四)、其他工作

协助、两级部门处理两家延伸企业退休职工漏办基本医疗保险的案件。调查、协调处理马窑村农工社保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资源严重匮乏。由于我镇企业规模小,用工人数少,距离市培训中心远,大多数企业又多为季节性用工,停产培训不现实,增加企业成本,企业不支持,因此,在农民工初次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上,未能完成目标任务。

2、农工养老保险断保情况严重。由于农工养老保险制度自2004年综合配套改革以来长期未作调整,缴费标准与待遇计发办法不合理,劳动用工市场化后在册农工的管理松散,没有约束力等问题,致使农工自觉缴费意识不强,断保人数已超过45%以上,造成农工续保缴费率低。

三、明年的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农工等二项社会养老保险的征收督办工作。

2、进一步抓好服务市重点企业的用工招聘输送。

农业工作目标范文篇2

今年2月1日,农业部以部长令颁布实施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特色,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而制定的新法规。刚才,盛处长对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给我们做了详细的介绍,使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工作是农业部门的新职能,是新形势下推进品牌农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新举措。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暨培训会议,标志着我省农业部门正式启动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是一次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加快推进这项工作的扎实开展。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统一认识,明确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国家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登记制度,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受法律保护。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对于我省农业产业升级、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增效及农民增收意义重大。各地要在深入学习和领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深刻含义的基础上,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开展这项工作。

首先,要明确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战略意义。

一是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由于地理标志保护对农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有着严格的规范,既可以起到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的作用,更能够带动中介服务,促进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二是有利于区域特色农产品产业带的发展。通过地理标志的保护,可以充分发挥区域资源的相对优势,调整农业结构;可以将分散经营的农户和中小企业联合起来,实现规模经营,形成拳头产品,促进区域特色农产品产业带的形成,推进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三是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市场化、组织化程度。推行“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联系企业与农户的纽带,可以极大地提高农产品市场化、组织化程度。四是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市场竞争已从价格竞争、质量竞争逐步走向产品品牌和文化竞争,利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有助于形成以标准规范生产、以标志保证产品质量、以品牌促进销售的良性机制,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五是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能够提高农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农民形成现代市场经济观念,使同一区域内农户联合起来,经营特定产品,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保障广大农民的权益。

其次,要明确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是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赋予了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在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监管和标志管理上的执法主体地位。同时,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推行农产品地理标志也有明确要求,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已成为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因此,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文件,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学,地理标志工作机构要深入学,全面准确地把握其内容实质,提高履职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充分利用农业系统的资源优势,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第三,要明确加强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

我省是农业大省,历史悠久,地域生态各异,具有明显地域特性和独特品质的农产品资源丰富,享有“园艺之母”,“蜀土茶称圣”等美誉,开发潜力大,登记保护价值高。但我省目前已进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农产品仅有30余件,还有大量的特色优质农产品还没有进行登记保护,也没有专门的保护规划。据近期各级农业部门做的普查统计,全省具有开发利用潜力的特色农产品有200余件,随着农业科学的不断进步、优良品种选育速度的加快,我省名特优农产品的数量还在递增,开发具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潜力非常大。

当前,我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开发和后期保护利用工作还较滞后,大多数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基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布局分散,发展不平衡;一些地理标志拥有者各自为政,独自经营,其品牌、包装、标准和管理难以统一。同时,农业部门开展这项工作起步晚,跟一些发达省市相比,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对地理标志的认识还不足,利用地理标志带动地方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还不够,对生产者和社会的宣传动员不够。因此,农业部门启动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将有利于开创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新局面。

二、树立信心,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优势作用。

虽然农业部门在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方面起步较晚,但已制定有各种完善的配套制度,申报程序规范简捷,整个工作起点高、发展迅猛。各地要充满信心地迎接这项新任务的挑战,充分认识和发挥我们农业部门在开展这项工作方面的优势。一是具有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保护的技术优势。由于我国90%以上的地理标志产品为农产品,管理对象数量大,农业部门熟悉农业标准和农业技术,拥有检测手段和监测力量,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历史形成、资源分布、核心生产技术和产地环境等情况熟悉,在农产品地理标志技术认定和质量监管等方面具有明显技术优势。从农业部到县农业局已经拥有一支技术管理体系,包括地理标志工作机构、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委托的产品监测机构,以及组建的评审专家和检查员队伍等,他们具有长期开发优质安全农产品、对“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认证的工作经验,有监测和检测农产品的技术专长。二是具有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登记保护和利用的工作措施。各级农业部门长期开展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已为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奠定了工作基础。我们实施过《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商品粮基地、特色果蔬产业基地已成规模;大力开展品牌建设,“三品”认证成效显著;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开展的“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等等,这些都为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目的是要进一步推进这些农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实现最大效益,这就要求产品登记后农业部门还要进一步在基地建设、品种改良、技术推广等工作上加大力度才能实现。三是我省众多的地方名特优农产品为这项工作开展提供了丰富的项目储备,农业系统的整体资源为做好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因此,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既是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也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明确目标,尽快全面启动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去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已在一些试点省份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工作,我省不是试点省之一,工作面临着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的局面,各级农业部门回去后要向地方政府汇报好,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工作机构,争取财政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要明确工作目标。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目标是:充分挖掘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潜力,将我省一批符合地理标志的名优特色农产品进行登记保护,增加保护产品数量;同时,争取投入,对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形成主要以政府推动协会,协会带动企业,企业带动个人的模式,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标准化规模化,极大地拉动地方产业经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第二,要加强领导,完善工作体系。目前,各级农业部门大多在原无公害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下一步就是还要抓好职责落实、创造好工作条件、建立完善工作体系。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这一新职能的重大意义,明确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抓手;要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利用纳入本地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要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经费编入本部门年度预算,明确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是农业部门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的、旨在证明地方优质农产品独特品质的公益,登记保护不收费;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政策扶持,把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和无公害认证工作一起列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工作目标纳入政府考核目标。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2004年,国家工商局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近期,我厅已与省质监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在地理标志保护等方面将通力合作,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时,我厅已参加《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纲要》的制定,规划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目标任务。

各级农业部门内部各业务部门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对具有地理标志保护价值的农产品要进一步在品种改良、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质量提升和产业开发等方面,整合资源,通力协作,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履职尽责地做好这项工作。

第三,要把握重点,抓好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据我省的农业资源优势,立足优势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大力宣传,搞好培训,做好规划,组织申报,尽快启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核工作。

一要制定好规划和实施细则。各地要抓紧时间,在调查资源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地理标志规划,省厅也将加快制定出体现四川特色,服务于我省农业和农村中心工作和总体发展的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规划,建立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规范登记管理行为。各级农业部门也要建立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项目储备库,制定工作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利用政府推动把此项工作做大、做强。

二要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要积极引导,以从事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专业经济组织作为申报主体,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推荐申报和登记审核工作;以我省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特色农产品规划区和农业大县为重点,挖掘、利用、保护和培育各类特色农产品。目前,各地有很多名特优农产品可以申报作为项目储备,要订出时间表,抓紧组织申报。

三要抓好宣传培训做好服务工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量大面广,事关农业资源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责任大。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基层,靠前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科学严谨审核、快捷周到服务的原则,全心全意地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用高质量的服务,用获证产品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引导和带动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省厅已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初审工作纳入政府办事公开栏目,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农业部门也要制定相关的办事公开制度,进行办事公开,提高服务质量。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公众媒体和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公益性宣传活动,扩大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社会影响。省、市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机构要分期、分批培训专业人员,造就一支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的专业队伍,本次培训后,各市州要对各县审核人员进行培训,为全面启动登记保护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四、继续努力,圆满完成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

今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通过大家的艰辛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历经了一次次考验。抗震救灾期间,我们将监管工作由常态转为了应急状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保证了在艰苦的重灾区没有发生一例较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我们在地震中重新昂起坚强的头颅,用我们杰出的工作成绩喜迎奥运会的到来,对供奥农产品,采取从生产源头抓起,派人员每天坚守基地进行监管,保证了供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这一年,还剩最后三个月,我希望同志们要鼓足干劲,继续努力,严格按照年初厅里的部署,找准差距,圆满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年底以前,重点突击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要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到目前为止,由市州级编委正式下文,农业部门设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数共计17个,占全省市州级的76.19%。其中独立挂牌5个(其中成都市有2个独立监管机构),占23.80%。但仍有5个市州农业局无专门机构,只有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兼职人员,质量安全工作仍没有牵头部门,资源分散,管理效果差,责任追究难。由县级编委正式下文,农业部门设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数共计68个,占全省总县数37.56%,其中独立挂牌32个,按“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设置的机构数36个。有一大半没有成立监管机构。年底前,各地必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面完成监管机构的建立。

到目前为止,通过省级“双认证”的市州级检测机构有15个(其中,成都市划入食品药品监督局,资阳、眉山建在畜牧部门),按年初要求是除甘孜、阿坝以外力争全部通过省级“双认证”。目前,德阳、凉山已按要求通过了“双认证”,自贡、巴中正按照认证程序在积极准备,争取今年通过;*、甘孜正在积极筹建;但广安、阿坝还没启动认证准备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全程监管。从调研检查情况看,今年各地都采取了措施加强农产品全程监管力度,上半年情况良好,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抽查力度,整顿和规范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加强了生产过程监管,从各地日常监管的《月报》以及前两次省级例行监测结果反映,产品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检测出来的高毒违禁农药品种少量小。地震后,由于个别地方放松了监管,第三次全省例行监测又出现了高毒违禁农药品种增多的趋势,投入品市场也查处了高毒禁用农药。最近,出现了河北石家庄的三鹿奶粉事件,已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因此,质量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特别是最后这三个月,临近国庆、元旦和春节,节假日多,各地要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第三次例行监测结果要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地震后我省农产品质量长期安全稳定。

三是加速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我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近年有所放松,大家必须要对这项工作重新提高认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目的是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是政府推动的公益性认证,具有强制性,必须把它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来抓。今年,省政府要求加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力度,并把无公害认证工作纳入了省政府考核目标,各地要按年初的目标任务要求,立即制定措施,确保全省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年内,原则上要求每个市州完成20%的县推进产地的整体认定,产地认定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全省认证产品100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40%;要求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的证后监管,产地证后现场检查量达到10%,产品证后监测量达到30%。目前,全省今年进行无公害产地认定工作有一个大的飞跃,申报面积比去年翻番,认证通过后,全省无公害基地面积可达40%的年初目标。虽然面积有大的增长,但仅有7个市州的11个县进行了产地的整体认定,全省几年来开展整体推进的县仅23个,这次会议后,希望没有开展这项工作的市州一定要加紧研究措施,争取政府资金投入,加大无公害整体认定工作。同时,要加强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12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6个承担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地方,要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民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成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的样板。

农业工作目标范文

一、肯定成绩,认真总结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宝贵经验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业开发办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连续几年获得全省先进,具体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争项目争资金成绩斐然。从2006年至2010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共争得上级财政资金4.17亿元,较“十五”期间净增1.99亿元,增长91.3%。尤其是2010年,争项目、争资金实现了“两大突破”:一是上级财政项目资金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21亿元;二是新增开发县实现突破性进展,县被正式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此外,全省新增1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中,我市就有5个,占29%。为此,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通报表扬市农业开发办争项目、争资金取得的突出成绩。

2、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明显改善。2006年以来,全市共改造中低产田42.74万亩,治理生态小流域6.43万亩,新建及扩建加固小型水库54座,拦河坝42座,修建排灌站31座,修建机电井238眼,衬砌渠道682.05公里,新建和扩建小型蓄水工程3185座,修建机耕路584.15公里,改良土壤2.23万亩。通过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3、推动各地主导产业迅速发展。一是按照财政资金建设公共设施的要求,从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技术推广等多环节入手,走扶持主导产业发展与改善基础设施并进的道路,抓好土地治理。二是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增强其辐射带动作用,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通过近几年的扶持,有力促进了我市粮食、生猪、麻鸡、毛竹、白莲、淮山、蜜桔、中药材和水产等产业做大做强,推动了我市主导产业的发展。

4、项目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借鉴世界银行的先进经验,实行资金和项目全过程统一管理。我市“根据效益选择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按照计划建。坚持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创造性地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资金公示制、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制、审计结算制、工程建后管护制、绩效考核制等制度,形成了一整套严格规范、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

5、促进干群关系和谐稳定。开发项目的实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千家万户,项目区生产条件得到有力改善,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据统计,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比非项目区要高出近300元。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进一步加深,政府威信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处处呈现出一片和谐稳定、欣欣向荣的景象。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中央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建设高标准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从基本国情出发,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解决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不仅是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而且对稳定世界粮食市场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以有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做到藏粮于田,藏粮于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真正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中的支撑作用。

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农业综合开发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着力推进农田灌溉设施建设,有利于实现农田水利化;对土地进行平整,建立纵横交错的机耕路,有利于机械化作业;引导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进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只有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才能更好地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3、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企盼。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在农村形成了一个以妇女、儿童和老人为主体的留守人群,无论是技能还是体能,都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和农村劳动力短缺,成为制约农业快速发展的一个瓶颈。建设高标准农田,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排灌尤其是机耕路的问题,机耕、机插、机收和运输等问题也迎刃而解,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活中解脱出来,实现在家务农人员省心、外出务工人员放心和粮食增产增收的多赢目标。

三、突出重点,不断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迈上新台阶

各地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把握好关键环节,力争做到“五个确保”,推动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再上新水平、迈上新台阶。

1、科学规划,确保建设实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首先要做到规划先行,科学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分年实施计划,确定发展重点区域、制定分步实施方案、明确资金投向重点和主要建设内容。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编制2011--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并与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尤其是要与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开发办等七部门联合编制的全市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相衔接,优先安排在灌溉水源有保障、渠系已配套的区域。

2、明确任务,确保工程质量。要按照“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要求,依据国家农业开发办下发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标准》严格实施项目。一要以田间灌溉支渠的开挖、衬砌、田间桥涵闸等建筑物的配套,以及一些小型水库、塘坝、机电井的修建工程为重点,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二要以农田的土地平整、裁弯取直和机耕道工程实施为重点,抓好农田土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三要以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沟渠两侧的适时、适地、适树绿化为重点,抓好农田绿化工程建设。

3、健全制度,确保健康发展。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采取科学的管理模式,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在项目实施中,要全力推进更加严格的项目建设公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法人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在项目资金管理中,坚持“国家农发资金为导向,地方投资为补充,集体和群众投资为主体”的原则,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形象工程,切实提高项目建后管护水平。

4、创新机制,确保水平提升。一要创新投入机制,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统筹其他相关支农资金,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力;二要创新建设机制,改变传统思维,更加注重农田改造后的有效利用,力求将改造后的农田建设成为优质高产的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的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三要创新经营机制,认真谋划治理后项目区土地的经营方式,可以采取各种农业合作社、股份制等适宜形式将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生产效率。

5、加强宣传,确保良好氛围。近几年来,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取得了有目共瞩的成绩,得到了省开发办、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体互动,全面宣传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做法、好典型和好经验,不断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效果和影响,切实把氛围造浓、把声势做大,把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充分调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同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攻坚战。

四、加强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强大合力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级政府关心支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尤其需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同志转变作风,沉下身子,狠抓落实。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任务和责任;要稳定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按省开发办、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足额落实专项经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水平。

2、强化协作配合。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机制,按照“规划先行、加强衔接、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小农水、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建设等方面的力量,加强项目间的有机衔接,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特别是要建立健全部门协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